2020年4月17日 星期五

修正「消防機關辦理建築物消防安全設備審查及查驗作業基準」第六點附件七,自即日生效。

中華民國109417
內授消字第1090821936
修正「消防機關辦理建築物消防安全設備審查及查驗作業基準」第六點附件七,自即日生效。
附修正「消防機關辦理建築物消防安全設備審查及查驗作業基準」第六點附件七
部  長 徐國勇

消防機關辦理建築物消防安全設備審查及查驗作業基準第六點附件七修正規定請參見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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