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9月4日 星期五

內政部訂定「消防安全設備及必要檢修項目檢修基準」,並廢止「各類場所消防安全設備檢修及申報作業基準」,詳如附件。

 https://www.tcce.org.tw/upload/article_file/20200904164041801620/7262@(109)%E4%B8%AD%E5%9C%9F%E6%9C%83%E6%94%B6%E5%AD%97%E7%AC%AC162-01%E8%99%9F.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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