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華民國103年1月17日 環署綜字第1030005686號 | |
主 旨:公告「統一夢世界園區環境影響說明書」審查結論。
依 據:環境影響評估法第7條第2項。
公告事項:「統一夢世界園區環境影響說明書」審查結論
一、 本案經綜合考量環境影響評估審查委員、專家學者、相關機關、團體意見及開發單位之答覆,認為開發計畫位於曾文溪自來水水質水量保護區且開發規模甚大,並經內政部102年10月17日公告「全國區域計畫」劃分屬第1級環境敏感地區,對於是否符合環境影響評估法施行細則第19條第2款之規定,相關評估資訊尚不足供審查判斷有無對「環境資源及環境特性,有顯著不利之影響」,亦即對環境有重大影響之虞,應繼續進行第二階段環境影響評估。
二、 對本處分如有不服者,得自本處分公告之翌日起30日內,繕具訴願書逕送本署,再由本署轉送行政院審議。
署 長 沈世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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