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華民國103年1月17日 環署綜字第1030005682號 | |
主 旨:公告「水里大彎服務區開發計畫環境影響說明書」審查結論。
依 據:環境影響評估法第7條第2項。
公告事項:
一、公告「水里大彎服務區開發計畫環境影響說明書」審查結論
(一) 本案經綜合考量環境影響評估審查委員、專家學者、相關機關、團體意見及開發單位之答覆,認為開發計畫位於水里鄉自來水水質水量保護區,對於是否符合環境影響評估法施行細則第19條第4款之規定,相關評估資訊尚不足供審查判斷有無使「當地環境顯著逾越環境品質標準或超過當地環境涵容能力」,亦即對環境有重大影響之虞,應繼續進行第二階段環境影響評估,重點項目如下:
1、 補充交通影響評估及因應對策,包含二期纜車影響及因應、聯外道路(縣道131號等)、停車規劃、內部動線、逃生等規劃,尤應補充所提大眾運輸替代方案之可行性評估,並佐以類似實證。
2、 本案開發行為之地點位於自來水水質水量保護區,應補充評估放流水承受水體、下游自來水、農業灌溉取水口之影響。
3、 補充基地內之生態調查作業,並擬具保育類動物保育計畫及棲地補償計畫。
4、 按開發前環境現況,更新書件圖資資料,並就本案審查過程所提技術性問題確實回應。
5、 鄰近地質災害評估。
6、 提出朝疏導分散旅客、降低開發強度等替代方案。
7、 用水等開發所需資源取得可行性。
8、 詳細說明分期開發內容。
二、 對本處分如有不服者,得自本處分公告之翌日起30日內,繕具訴願書逕送本署,再由本署轉送行政院審議。
署 長 沈世宏
|
2014年1月21日 星期二
公告「水里大彎服務區開發計畫環境影響說明書」審查結論。
訂閱:
張貼留言 (Atom)
沒有留言:
張貼留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