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1月24日 星期五

國產署為民服務大改造,民眾申辦國有財產租、購業務免附戶籍謄本

民眾向國有財產署申辦國有財產租、購業務,免再奔波戶政事務所請領戶籍謄本,可檢附其他身分證明等文件據以辦理,簡政便民服務邁向新里程碑。
國產署表示,配合推動「全面免附戶籍謄本」計畫,已於102年度完成修正國有非公用不動產租、購業務需檢附戶籍謄本計4項行政規則,民眾可以國民身分證影本或戶口名簿影本作為申請人身分證明文件,簡化檢附戶籍資料之規定。
國產署進一步表示,民眾至內政部戶政司網站線上申請的電子戶籍謄本,國產署各分支機構可配合查驗,並於102年底完成與財政部財政資訊中心戶役政資訊系統連結上線,配合運用該系統之查詢戶籍功能,將減少通知申請人補正之作業,藉由多種戶籍資料查詢管道,有效節省民眾申辦租、購案件之時間及金錢。

沒有留言:

張貼留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