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2月5日 星期三

銷售50萬元以上入會權利應申報特種貨物及勞務稅

(竹南訊)中區國稅局竹南稽徵所表示,營業人如有銷售50萬元以上之入會權利,應於次月15日以前計算應納稅額,自行填具繳款書向公庫繳納,並填具申報書,檢附繳納收據及其他有關文件,向所在地國稅局申報銷售價格及應納稅額。
   
銷售高額消費勞務計算應納特種貨物及勞務稅額,係按銷售價格乘以10%稅率計算應納稅額。所謂「銷售價格」,指銷售時收取之全部代價,包括營業稅在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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