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2月27日 星期四

贈與人同一年內贈與財產總額在免稅額以下,要不要申報贈與稅?

【虎尾訊】虎尾稽徵所表示:自98年1月23日起贈與稅免稅額提高為220萬元,贈與人在同一個年度內,各次贈與給他人的財產總額累計在免稅額以下時,可以免辦贈與稅申報,但是如果贈與不動產等需辦理產權移轉登記而需要贈與稅免稅證明書時,仍然應該在贈與行為發生後30天內辦理贈與稅申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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