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動產小學徒
2014年2月27日 星期四
留學期間對國外學校之捐贈,不可列報扣除額
【虎尾訊】虎尾稽徵所表示:對於教育、文化、公益、慈善機構或團體之捐贈列舉扣除額,捐贈之對象以合於民法總則公益社團及財團之組織,或依其他相關法令,經向主管機關登記或立案成立者為限。納稅義務人申報綜合所得稅時列報之捐贈須符合上開規定,方准予扣除。國外之教育、文化、公益、慈善機構,未於國內依法辦理設立登記或立案,並未受我國主管機關之監督。因此,不可列報扣除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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