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3月14日 星期五

檢討市價徵收新制後實際執行徵收土地前協議價購,應有5對策、1要項、1標準:

1標準:
1、協議價購市價應建立評估機制
2、協議價購市價與徵收市價相對關係
3、協議價購應給予還價空間:
4、價購協商對等應符合比例原則:
5、價購過程之個資應給予保障:
1要項:實質協議價購應協商說明之重要事項(如檔案)
1標準:徵收前協議價購標準化流程(如檔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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