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3月18日 星期二

【「坐月子中心」及「產後護理機構」銷售貨物或勞務要辦營業登記】

竹山訊)中區國稅局竹山稽徵表示,坊間坐月子中心可以分為兩大類,一是不涉及醫護行為的「坐月子中心」,只提供產婦「月子餐」、嬰兒看護與住宿等「非醫療」服務。這類坐月子中心,不用申請衛福部核准,但必須辦理營業登記,繳納營業稅。第二類為「產後護理機構」,除照顧產婦與嬰兒食宿,並提供其他服務包括產婦及嬰兒基本照護、產婦傷口護理、嬰兒臍帶護理、指導母乳哺餵與衛生教育等,應依據「護理機構分類設置標準」設立,並申請衛福部核准。
    該所說明,專門提供婦嬰食宿照護的坐月子中心不屬於「醫療機構」,應辦理營利事業登記,繳納營業稅,包括膳食費、住宿費或服務費等報酬,或兼賣婦嬰用品都要繳稅,若未依法辦理營業登記,即有逃漏營業稅之嫌,一旦查獲將開罰。產後護理機構屬於「醫療機構」,免營業登記、免徵營業稅,但若提供超過產後護理服務範圍的商品與勞務,例如販賣嬰兒用品、產婦用品及瘦身服務,也必須繳納營業稅。
    該所指出,近期將對坐月子中心展開稅籍清查,凡是兼營婦幼商品、瘦身療程每月營業額超過20萬元者,統統要開統一發票,營業額低於20萬元,也必須辦理營業登記。坐月子中心如未依規定辦理營業登記,一旦查獲,最高罰鍰30,000元,並得連續處罰,逃漏營業稅,除追繳稅款,按所漏稅額處5倍以下罰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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