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4月2日 星期三

納稅人陳小姐來電詢問,收到國稅局寄發綜合所得稅小額退稅支票1元,是否可以向國稅局主張不要退稅?

高雄國稅局表示,自102年4月1日起,不論溢繳稅款金額多寡,國稅局一律主動退還。陳小姐對於綜合所得稅小額退稅支票1元,需特別撥出時間人力到銀行兌領,主張不要退稅,以目前規定仍需辦理退稅。建議陳小姐如於申報綜合所得稅有退稅情事,採用直接劃撥退稅,退稅款就可直接撥入指定的金融機構存款帳戶內,除了節省往返金融機構兌領的時間及費用,也可避免支票不慎遺失或被冒領的風險,安全迅速又便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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