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斗六訊)中區國稅局雲林分局表示,我國在與大陸地區之經貿往來及經
濟活動互動密切下,兩岸稅制對於人民、企業及政府三方而言都是益屬重要,政府部門為使臺商在大陸更具租稅競爭力,並提昇我國投資環境之優勢,將積極與大陸簽署兩岸租稅協議。
雲林分局進一步表示,有關兩岸租稅協議簽署將參照經濟合作暨發展組織(OECD)稅約範本及聯合國(UN)稅約範本,並考量雙方稅法規定、經貿往來情況、已簽訂租稅協定及國際租稅政策,本於互惠原則,就跨境活動產生之各類所得,商訂相關之減、免稅措施,以避免雙重課稅措施及相互提供稅務行政協助之範圍。該項協議主要內容包括適用範圍、各類所得課稅權劃分、消除雙重課稅方法及稅務合作等事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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