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4月1日 星期二

未依式在限期內填報課稅資料者,可依法處罰

【虎尾訊】虎尾稽徵所表示:稅捐稽徵機關為調查課稅資料製訂各類補習班、幼稚園、托兒所等業之調查表,經合法送達,而業者未在限期內填報者,可依稅捐稽徵法第46條第1項前段規定,對於拒絕調查者將處新臺幣3千元以上3萬元以下罰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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