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8月12日 星期二

公告委任本部臺灣鐵路管理局依「促進民間參與公共建設法」第8條第1項第4款規定,執行「南港車站商場整建營運(ROT)案」,徵求民間參與。

中華民國10388
交管字第10324026632
主  旨:公告委任本部臺灣鐵路管理局依「促進民間參與公共建設法」第8條第1項第4款規定,執行「南港車站商場整建營運(ROT)案」,徵求民間參與。
依  據:
一、促進民間參與公共建設法5條第2項。
二、行政程序法15條第1項及第3項。
公告事項:自即日起委任本部臺灣鐵路管理局依「促進民間參與公共建設法」第8條第1項第4款規定,執行「南港車站商場整建營運(ROT)案」,徵求民間參與。
部  長 葉匡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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