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中華民國103年8月7日 環署綜字第1030066083號 | |
主 旨:公告「彰化縣二林精密機械產業園區環境影響說明書」審查結論。
依 據:環境影響評估法第7條第2項。
公告事項:
一、公告「彰化縣二林精密機械產業園區環境影響說明書」審查結論:本案經綜合考量環境影響評估審查委員、專家學者及各方意見,認為本案基地位於地下水管制區、萬興排水系統等環境敏感區內,並鄰近「萬興農場遺址」、「永興橋南遺址」,對於是否符合環境影響評估法施行細則第19條第2款之規定,相關評估資訊尚不足供審查判斷有無「對環境資源或環境特性有顯著不利之影響」,亦即對環境有重大影響之虞,應繼續進行第二階段環境影響評估,重點項目如下:
(一) 敘明引進產業類別,並評估本計畫與鄰近引進類似產業園區之競合關係及加乘效應。
(二) 用水來源規劃,並提升回收再利用比率。
(三) 提出廢(污)水處理廠與放流專管相關規劃,並評估對承受水體、鄰近漁業養殖、中華白海豚等可能影響。
(四) 基地內地下水管制措施與地層下陷因應對策。
(五) 土方挖填面積、暫存地點、土方處理及管理計畫。
(六) 溫室氣體減量與能、資源整合管理規劃。
(七) 文化遺址監看規劃。
(八) 生態園區之規劃配置及動物生態補充調查,並提出保育類物種之生態補償或友善措施。
二、對本處分如有不服者,得自本處分公告之翌日起30日內,繕具訴願書逕送本署,再由本署轉送行政院審議。
署 長 魏國彥 出國
副 署 長 葉欣誠 代行 | |
2014年8月12日 星期二
公告「彰化縣二林精密機械產業園區環境影響說明書」審查結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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