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動產小學徒
2014年8月15日 星期五
修正「全民健康保險醫療服務給付項目及支付標準」部分診療項目,並定自中華民國一百零三年九月一日施行。
衛生福利部
令
中華民國
103
年
8
月
15
日
衛部保字第
1031260555
號
修正「全民健康保險醫療服務給付項目及支付標準」部分診療項目,並定自中華民國一百零三年九月一日施行。
附修正「全民健康保險醫療服務給付項目及支付標準」部分診療項目
部 長 邱文達
全民健康保險醫療服務給付項目及支付標準部分診療項目修正項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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