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9月30日 星期二

經工字第10304604560號

中華民國103930
經工字第10304604560
工廠於廠區外所舖設之「輸送石化原物料或產品之地下工業管線」視為工廠設備之延伸,屬於工廠管理輔導法第二十一條第三項之工廠應善盡安全管理責任範圍,工廠應視同廠區內設備進行安全維護與管理。
部  長 杜紫軍

沒有留言:

張貼留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