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豐原訊】中區國稅局豐原分局表示,爲維護租稅公平,自即日起對扣繳單位進行例行扣繳檢查,對轄區承租繁榮地點或商圈黃金店面而未申報租金費用或申報租金費用偏低者及不動產相關行業之扣繳單位,列爲重點查核對象,以遏止逃漏。
為鼓勵轄內扣繳義務人自動補報補繳扣繳稅款,國稅局籲請扣繳單位自行檢視帳簿憑證,如有未依規定辦理扣報繳情事,儘速向轄區國稅局補報並補繳稅款。在未經檢舉及未經稽徵機關進行調查前,自動補報繳者可減輕處罰。
該分局特別提醒扣繳單位給付租金時,應按各類所得扣繳率之相關規定扣取稅款,並提供扣繳義務人自行檢視,包括:(1)出租人如為中民國境內居住之個人,或在中華民國境內有固定營業場所之營利事業租金按給付額扣取10%,但每次應繳稅額不超過新臺幣2000元者,免予扣繳。(2)出租人如為非中華民國境內居住之個人,或在中華民國境內無固定營業場所之營利事業,租金按給付額扣取20%。(3)扣繳單位承租財產,因使用租賃物而代出租人支付費用如房屋稅等各項稅金或清償債務者,支付或清償之價款,爲變相之租金,可免予扣繳,但仍應列單申報,出租人亦應將該筆租賃所得申報所得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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