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中華民國103年12月3日 環署綜字第1030096959號 | |
主 旨:公告廢止「六輕五期計畫環境影響說明書」審查結論。
公告事項:
一、 「六輕五期計畫環境影響說明書」前經本署99年3月17日以環署綜字第0990023364號公告審查結論在案。
二、 本署103年8月4日環境影響評估審查委員會第266次會議決議略以:「就99年3月10日本委員會第190次會議決議應繼續進行第二階段環境影響評估之『六輕五期計畫環境影響說明書』,開發單位(台灣化學纖維股份有限公司等)於會中主動提出撤回『六輕五期計畫』,使本環境影響差異分析報告申請變更之擴廠標的,後續不致發生不同審查程序之互斥情形。爰此,開發單位應向經濟部工業局及能源局申請撤回『六輕五期計畫』,並經轉送本署完備相關行政程序後,方得繼續進行『六輕四期擴建計畫第八次環境影響差異分析報告』及『六輕四期擴建計畫第九次環境影響差異分析報告』等2案之審查。」
三、 開發單位依前述會議決議於103年10月31日以總安衛環字第148200083C8F號函向經濟部工業局及能源局申請撤回「六輕五期計畫」,經濟部工業局於103年11月10日以工化字第10301060120號函、經濟部能源局於103年11月14日以能油字第10300231280號函同意開發單位所請並轉送至本署,爰據以廢止審查結論。
四、 對本處分如有不服者,得自本處分公告之翌日起30日內,繕具訴願書逕送本署後,再由本署轉送行政院審議。
署 長 魏國彥 休假
副 署 長 葉欣誠 代行 | |
2014年12月8日 星期一
公告廢止「六輕五期計畫環境影響說明書」審查結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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