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中華民國104年4月15日 環署土字第1040029134號 | |
主 旨:公告和益化學工業股份有限公司林園廠所在土地為土壤及地下水污染整治場址。
依 據:土壤及地下水污染整治法第12條第3項。
公告事項:
一、 污染行為人姓名或名稱:和益化學工業股份有限公司。
二、 場址名稱:和益化學工業股份有限公司林園廠。
三、 場址地址:高雄市林園區工業石化三路9號。
四、 場址地號:高雄市林園區汕尾段2007、2010地號。
五、 場址面積:68,325平方公尺。
六、 場址座標:E:188881,N:2487679。
七、 場址現況概述:該場址土地所有人為和益化學工業股份有限公司,產業類別為化學材料製造業,主要產品為烷基苯、正烯烴、壬基酚及氫化石油樹脂等。
八、 場址列管狀態:該場址由高雄市政府環境保護局於103年11月6日以高市環局土字第10342830602號公告為土壤及地下水污染控制場址暨土壤及地下水污染管制區。
九、 污染物及污染情形:
(一) 污染情形:依本署102年11月18至22日辦理「高污染潛勢工業區污染源調查及管制計畫(第3期)」調查結果,土壤點位S06(深度300~400cm)總石油碳氫化合物濃度2,190mg/kg,及點位S06(深度400~500cm)總石油碳氫化合物濃度7,350mg/kg及苯濃度597mg/kg均達土壤污染管制標準(總石油碳氫化合物:1000mg/kg,苯:5mg/kg),地下水標準井E00494苯濃度為24.2mg/L達地下水污染管制標準(苯:0.05mg/L)。
(二) 初步評估結果:依本場址各污染項目進行場址污染影響潛勢評估總分進行計算,土壤污染途徑影響潛勢總分(SLT)為1515.679分,及地下水污染途徑影響潛勢總分為(GWT)為3060.14分,場址污染影響潛勢評估總分為(TOL)為2414.7分,符合「土壤及地下水污染場址初步評估暨處理等級評定辦法」第8條第1項第1款應公告為整治場址規定。
十、 其他重要事項:
(一) 本場址相關管制事項,應依高雄市政府環境保護局103年11月6日高市環局土字第10342830602號公告為土壤及地下水污染管制區之管制項目辦理。
(二) 如有不服本處分,得於公告本處分之次日起30日內,繕具訴願書並檢附本處分,經由本署審查後轉送行政院審議。
署 長 魏國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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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4月20日 星期一
公告和益化學工業股份有限公司林園廠所在土地為土壤及地下水污染整治場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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