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8月17日 星期一

修正「非都市土地開發審議作業規範」部分規定及總編第五點附件一、第八點附表一、住宅社區專編第十七點附表四,自即日生效

中華民國104817
台內營字第1040811078
修正「非都市土地開發審議作業規範」部分規定及總編第五點附件一、第八點附表一、住宅社區專編第十七點附表四,自即日生效。
附修正「非都市土地開發審議作業規範」部分規定及總編第五點附件一、第八點附表一、住宅社區專編第十七點附表四
部  長 陳威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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