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9月8日 星期二

公告苗栗縣竹南鎮公義段251地號土地為土壤及地下水污染整治場址。

中華民國10493
環署土字第1040072304B
主  旨:公告苗栗縣竹南鎮公義段251地號土地為土壤及地下水污染整治場址。
依  據:土壤及地下水污染整治法12條第3項。
公告事項:
一、污染行為人姓名或名稱:虹銘股份有限公司。
二、場址名稱:苗栗縣竹南鎮公義段251地號。
三、場址地址:苗栗縣竹南鎮山佳里1579號。
四、場址地號:苗栗縣竹南鎮公義段251地號。
五、場址面積:2,717.04平方公尺。
六、場址座標:X238185Y2731905TWD97)。
七、場址現況概述:苗栗縣竹南鎮公義段251地號土地為工廠使用,目前工廠正常運作中,所有權人為虹銘股份有限公司。
八、場址列管狀態:該場址由苗栗縣政府於103129日以府環水字第1030052228B號公告為土壤及地下水污染控制場址暨污染管制區。
九、污染物及污染情形:
(依本「運作中工廠土壤及地下水含氯有機溶劑污染潛勢調查及查證計(第5)」調查結果,竹南鎮公義段251地號土壤中順-1,2-二氯乙烯及三氯乙烯最高濃度分別為145mg/kg93.2mg/kg,超過土壤污染管制標準(順-1,2-二氯乙烯:7mg/kg,三氯乙烯:60mg/kg),地下水中三氯乙烯、順-1,2-二氯乙烯及氯乙烯最高濃度為23.00mg/L45.60mg/L3.10mg/L,超過第二類地下水污染管制標準(三氯乙烯:0.05mg/L,順-1,2-二氯乙烯:0.7mg/L及氯乙烯:0.02mg/L)。
(初步評估結果:依本場址各污染項目進行場址污染影響潛勢評估總分進行計算,土壤污染途徑影響潛勢總分(SLT)為1,023.341分,地下水污染途徑影響潛勢總分(GWT)為14,794.539分,場址污染影響潛勢評估總分(TOL)為10,486.32分,符合「土壤及地下水污染場址初步評估暨處理等級評定辦法」第8條第1項第1款應公告為整治場址規定。
十、其他重要事項:
(本場址相關管制事項,應依苗栗縣政府103129日府環水字第1030052228B號公告為土壤及地下水污染管制區之管制項目辦理。
(如有不服本處分,得於公告本處分之次日起30日內,繕具訴願書並檢附本處分,經由本署審查後轉送行政院審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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