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10月12日 星期一

環署土字第1040081638號

中華民國104106
環署土字第1040081638
主  旨:撤銷光陽工業股份有限公司路竹廠所在土地(高雄市路竹區北嶺段196197-1198-1199201201-1201-2202202-1211211-1212213214215216362380地號)為地下水污染整治場址。
依  據:行政程序法117條。
公告事項:
一、依據土壤及地下水污染整治法12條第3項規定,整治場址之認定應以該場址已被公告為控制場址為前提,今最高行政法院104年度裁字第1231號裁定結果,撤銷高雄市路竹區北嶺段19618筆地號地下水污染控制場址及管制區,本署104318日環署土字第1040021036E號整治場址公告處分已失所附麗,爰依判決結果撤銷該整治場址處分公告。
二、如有不服本處分,得於公告本處分之次日起30日內,繕具訴願書並檢附本處分,經由本署轉送行政院提起訴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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