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鼓勵臺中市民眾進行老宅外牆及外部環境整建維護,臺中市政府於103年度起每年編列預算補助相關都市更新案規劃設計及施工經費供民眾申請,首件位於臺灣大道一段及平等街口之地上7層樓、屋齡30年之住商混合大樓,經市府同意給予整建維護補助費用300萬元,以進行該大樓之立面修繕。
位於臺灣大道之住商混合大樓因有磁磚掉落情形急需改善,大樓管委會經市府「中區平等街周邊都市更新計畫」輔導協助並成功申請本市都市更新及都市發展建設基金補助,因該大樓位於中區整建維護策略地區,最後取得整建維護補助費用300萬元,約占總經費百分之45。
市府都市發展局表示,老舊大樓外牆拉皮申請都市更新整建維護補助除依都市更新條例取得一定的同意比例外,住戶仍須負擔部分工程費用及設計理念整合問題等,具有一定難度,該案件於8月提出申請,因住戶的全力配合與支持,送件後取得百分之百同意,才能使本案於短期內順利取得市府同意補助。目前中區尚有另一申請案件預計於年底排會審查,足見市府推動中區再生已獲得民間的支持。
市府都市發展局於104年9月起展開「臺中市建築物外牆飾面剝落查處執行計畫」,針對全市 7樓以上且屋齡15年以上建物共4500件之外牆進行勘察巡檢作業,其勘查分為A(良好)、B(尚可)、C(需注意,建議修復或改善)、D(有潛在危險,建議限期施作臨時安全防護設施)、E(有立即危險,應拉警示帶並限期施作臨時安全防護設施)等五級,如被檢視列為D級及E級有公共安全之虞者,除於現場張貼「當心墜落物告示」及「圍警示帶」外,並限期施作臨時安全防護設施及檢修,逾期未辦理者依違反《建築法》處6至30萬元罰鍰。
臺中市政府也呼籲符合以上查核作業之大樓先行檢視外牆是否有剝落狀況,可盡早評估改善,如屋齡達20年以上,民眾可依「臺中市都市更新整建維護補助實施辦法」提出申請,或由本府協助依「中央都市更新基金補助辦理自行實施更新辦法」向中央申請補助,目前已協助民眾申請中央都市更新基金獲內政部核可五件,民眾如有意願可以來電洽詢都市更新工程科(04-22289111分機65501-65504),歡迎民眾踴躍申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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