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10月22日 星期四

公告局部變更淡水河水系景美溪支流永定溪中民橋下游右岸護岸河段河川區域。

中華民國1041019
經授水字第10420213030
主  旨:公告局部變更淡水河水系景美溪支流永定溪中民橋下游右岸護岸河段河川區域。
依  據:水利法78條之2、第83條及河川管理辦法7條第1項。
公告事項:
一、公告局部變更淡水河水系景美溪支流永定溪中民橋下游右岸護岸河段河川區域其河川圖籍第56號計2張,原公告同號河川圖籍均作廢。
二、本公告圖籍存置新北市政府及本部水利署第十河川局備閱。
三、公告劃入河川區域內之公私有土地,應依水利法河川管理辦法相關規定限制使用;前經劃入河川區域並於本次劃出之公私有土地解除河川區域管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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