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10月15日 星期四

訂定「申請指定綠建築綠建材智慧建築標章評定專業機構收費標準」。

華民國1041015
台內建研字第1040850804
訂定「申請指定綠建築綠建材智慧建築標章評定專業機構收費標準」。
附「申請指定綠建築綠建材智慧建築標章評定專業機構收費標準」
部  長 陳威仁
 
申請指定綠建築綠建材智慧建築標章評定專業機構收費標準
第 一 條  本標準依規費法第十條第一項規定訂定之。
第 二 條  申請指定為綠建築、綠建材或智慧建築標章評定專業機構者,每件應繳納規費新臺幣一萬五千元。
第 三 條  前條所定規費經繳納後,除有誤繳或溢繳情形,得依規費法規定辦理外,不得申請退費。
第 四 條  本標準自發布日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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