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中華民國104年11月10日 環署土字第1040092357號 | |
主 旨:公告彰化縣鹿港鎮海埔里環工七路7號(鹿港鎮上林段0428-0000、0429-0000地號)為地下水污染整治場址。
依 據:土壤及地下水污染整治法第12條第3項。
公告事項:
一、污染行為人名稱:浤達股份有限公司。
二、場址名稱:彰化縣鹿港鎮海埔里環工七路7號(鹿港鎮上林段0428-0000、0429-0000地號)。
三、場址地址:彰化縣鹿港鎮海埔里環工七路7號。
四、場址地號:鹿港鎮上林段0428-0000、0429-0000地號。
五、場址面積:3,803.43平方公尺。
六、場址座標(TWD97):
(一) 座標A:187739.606, 2662468.795
(二) 座標B:187815.672, 2662469.846
(三) 座標C:187816.450, 2662419.878
(四) 座標D:187740.357, 2662418.774
七、場址現況概述:從事金屬製品製造業,目前營運中。
八、場址列管狀態:本場址已由彰化縣政府以103年12月24日府授環水字第1030416970號公告為地下水污染控制場址,並劃定為地下水污染管制區。
九、污染物及污染情形:地下水三氯乙烯8.37 mg/L超過第二類地下水污染管制標準(0.05 mg/L)、順-1,2二氯乙烯1.81 mg/L超過第二類地下水污染管制標準(0.7 mg/L)及氯乙烯0.404 mg/L含量超過第二類地下水污染管制標準(0.02 mg/L)。
十、初步評估結果:場址污染影響潛勢評估總分TOL為3,862.80分,已達1,200分以上,符合土壤及地下水污染場址初步評估暨處理等級評定辦法第8條第1項第1款規定公告為整治場址。
十一、其他重要事項:
(一) 本場址相關管制事項,依彰化縣政府103年12月24日府授環水字第1030416970號公告之管制項目辦理。
(二) 如有不服本處分,得於公告本處分之次日起30日內,繕具訴願書並檢附本處分,經由本署審查後轉送行政院審議。
十二、場址座標、場址航照套繪圖如附件。
浤達股份有限公司地籍套繪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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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11月13日 星期五
公告彰化縣鹿港鎮海埔里環工七路7號(鹿港鎮上林段0428-0000、0429-0000地號)為地下水污染整治場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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