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11月6日 星期五

公告廢止「埔里赤崁頂乳牛場建場計畫環境影響說明書」審查結論。

中華民國104113
環署綜字第1040090727
主  旨:公告廢止「埔里赤崁頂乳牛場建場計畫環境影響說明書」審查結論。
依  據:行政程序法123條第4款。
公告事項:
一、 「埔里赤崁頂乳牛場建場計畫環境影響說明書」前經本審查通過,並於87115日以(87)環署綜字第0074995號公告審查結論在案。
二、 開發單位(台灣糖業股份有限公司)因組織調整與人力精簡,原埔里赤崁頂畜牧場不再作為乳牛養殖使用,案經行政院農業委員會於971121日以農牧字第0970165632號公告註銷畜牧場登記證書(農畜牧登字第117390號),台灣糖業股份有限公司申請廢止本案環境影響說明書審查結論,並解除後續環境影響評估監督列管。
三、 行政院農業委會於104817日以農牧字第1040725082號函轉「埔里赤崁頂乳牛場建場計畫環境影響說明書變更內容對照表暨變更審查結論」至本署,本署於104925日邀請相關機關赴現場勘查認定,確認畜牧場已停止營運,未有繼續實施原環境影響說明書所載之開發行為。經審酌本案行政處分事實已發生變更,如不廢止審查結論,對有限國土資源之合理有效運用、後續環境影響評估追蹤與監督無法有效管理或影響正確評估周邊整體環境負荷及污染總量等因素,爰依行政程序法123條第4款予以廢止87115日(87)環署綜字第0074995號審查結論公告。
四、 對本處分如有不服者,得自本處分公告之翌日起30日內,繕具訴願書逕送本署,再由本署轉送行政院審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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