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12月3日 星期四

預告修正「固定污染源設置與操作許可證管理辦法」草案。

中華民國1041130
環署空字第1040098256
主  旨:預告修正「固定污染源設置與操作許可證管理辦法」草案。
依  據:行政程序法151條第2項準用第154條第1項。
公告事項:
一、修正機關:行政院環境保護署。
二、修正依據:空氣污染防制法24條第3項。
三、草案如附件。本案另詳載於本署網站(網址:http://ivy5.epa.gov.tw/epalaw/index.aspx)「法規命令草案預告」網頁。
四、對於本草案內容有任何意見或修正建議者,請於本預告刊登公報之次日起14日內陳述意見或洽詢:
(承辦單位:空氣品質保護及噪音管制處
(地址:臺北市中正區秀山街414
(電話:(02)23712121分機6207
(傳真:(02)23810672
(電子郵件:chho@epa.gov.tw
署  長 魏國彥
 
固定污染源設置與操作許可證管理辦法修正草案總說明及對照表請參見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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