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中華民國104年11月30日 環署空字第1040098256號 | |
主 旨:預告修正「固定污染源設置與操作許可證管理辦法」草案。
依 據:行政程序法第151條第2項準用第154條第1項。
公告事項:
一、修正機關:行政院環境保護署。
二、修正依據: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第3項。
三、草案如附件。本案另詳載於本署網站(網址:http://ivy5.epa.gov.tw/epalaw/index.aspx)「法規命令草案預告」網頁。
四、對於本草案內容有任何意見或修正建議者,請於本預告刊登公報之次日起14日內陳述意見或洽詢:
(一) 承辦單位:空氣品質保護及噪音管制處
(二) 地址:臺北市中正區秀山街4號14樓
(三) 電話:(02)23712121分機6207
(四) 傳真:(02)23810672
(五) 電子郵件:chho@epa.gov.tw
署 長 魏國彥
固定污染源設置與操作許可證管理辦法修正草案總說明及對照表(請參見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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