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8月17日 星期三

申請撥用都市計畫內古蹟、歷史建築、紀念建築、聚落建築群、史蹟、文化景觀範圍內之公有不動產,依營建署105年8月11日營署都字第1050048330號書函,同意免附無妨礙都市計畫證明書

附件 :
都內古蹟歷史建築紀念建築聚落建築群史蹟文化景觀免附無妨礙都計證明.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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