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旨:發布實施「變更潭子都市計畫(部分農業區為高速公路用地)(配合國道4號豐原潭子段工程)案」計畫書、圖,自105年8月15日起生效。
依據:
一、都市計畫法第21條及第28條。
二、內政部105年7月29日內授營都字第1050810719號函。
公告事項:
一、旨案計畫書自105年8月15日起發布實施。
二、公告地點:本府公告欄(臺灣大道市政大樓)、本府都市發展局山城服務中心公告欄、本府都市發展局城鄉計畫科公告欄、本市潭子區公所公告欄。
三、公告內容:比例尺一千分之一計畫圖及計畫書各1份。
檔案下載:
變更潭子都市計畫(配合國道4號豐原潭子段工程)案公告.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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