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10月13日 星期四

經地字第10504605110號

中華民國1051013
經地字第10504605110
主  旨:訂定「地質遺跡地質敏感區(H0014南投縣武界褶皺構造與曲流峽谷)」、「地質遺跡地質敏感區(H0015花蓮縣秀姑巒溪八里灣層沉積岩及曲流)」、「地質遺跡地質敏感區(H0016臺東縣小野柳濁流岩)」及「地質遺跡地質敏感區(H0017臺東縣利吉混同層及其蛇綠岩系外來岩塊)」,並自即日生效。
依  據:地質法第五條第一項、地質敏感區劃定變更及廢止辦法第二條及第十三條第一項。
公告事項:訂定「地質遺跡地質敏感區(H0014南投縣武界褶皺構造與曲流峽谷)」範圍圖詳如附14、「地質遺跡地質敏感區(H0015花蓮縣秀姑巒溪八里灣層沉積岩及曲流)」範圍圖詳如附件58、「地質遺跡地質敏感區(H0016臺東縣小野柳濁流岩)」範圍圖詳如附件9、「地質遺跡地質敏感區(H0017臺東縣利吉混同層及其蛇綠岩系外來岩塊)」範圍圖詳如附件10,劃定計畫書得向南投縣政府、花蓮縣政府、臺東縣政府、本部中央地質調查所閱覽,或逕自本部中央地質調查所全球資訊網站(網址:http://www.moeacgs.gov.tw/main.jsp)「地質法專區」下載電子檔。
部  長 李世光
 
附件請參見PDF

沒有留言:

張貼留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