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動產小學徒
2016年12月27日 星期二
訂定「臺中市詹厝園圳廢(污)水排放總量管制方式」,並自即日起生效。
主管機關:
臺中市政府環境保護局
公布機關:
臺中市政府
公布日期:
105.12.23
公布字號:
府授環水字第10502757271號
內 容:
詳如附加檔
圖表附件:
1051223訂定臺中市詹厝園圳廢(污)水排放總量管制方式.pdf
資料來源:
自行通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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