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12月27日 星期二

訂定「臺中市詹厝園圳廢(污)水排放總量管制方式」,並自即日起生效。

主管機關: 臺中市政府環境保護局
公布機關: 臺中市政府
公布日期: 105.12.23
公布字號: 府授環水字第10502757271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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圖表附件:
  • 1051223訂定臺中市詹厝園圳廢(污)水排放總量管制方式.pdf
  • 資料來源: 自行通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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