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旨:發布實施「變更臺中市都市計畫(福安里附近)細部計畫(第三次通盤檢討)案」都市計畫書、圖,並自105年12月30日零時起生效。依據:一、都市計畫法第21條、第23條及第28條。二、本府105年11月16日府授都計字第1050237990號函。公告事項:一、公告地點:本府公告欄(臺灣大道市政大樓)(不含附件,計畫書、圖置於本府都市發展局城鄉計畫科提供閱覽)、本府都市發展局公告欄、本市西屯區公所。二、公告內容:比例尺一千分之一計畫圖及計畫書各1份。 市府分類: 都市發展 發布日期:2017-01-04 點閱次數: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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