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旨:預告修正「中央都市更新基金補助辦理自行實施更新辦法」部分條文。
依據:行政程序法第151條第2項及第154條第1項。
公告事項:
一、修正機關:內政部。
二、修正依據:都市更新條例第18條第2項。
三、「中央都市更新基金補助辦理自行實施更新辦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如
附件 。本案另載於本部全球資訊網站(網址:http://www.moi.gov.tw)網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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