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5月19日 星期五

有關都市計畫農業區土地是否適用停車場法第11條規定疑義一案

內政部營建署106.05.18營署中城字第1060025783號函

說明:
一、復貴府106年4月25日府都行字第1060088023號函辦理。
二、查交通部105年8月9日交路字第1050024387號函略以:「......三、另『利用空地申請設置臨時路外停車場辦法』第10條規定:『當地地方主管機關受理申請設置臨時路外停車場案件後,由其所屬停車場主管機關會商有關機關,依其都市發展現況,鄰近地區停車需求、都市計畫、都市景觀、使用安全性及環境影響等有關事項審核之,......』有關前揭辦法業已明定由當地停車場主管機關會商有關機關視當地實際情形予以審核認定。」旨案請依上開號函辦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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