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據:
一、都市計畫法第21條、第23條及第28條。
二、本府106年7月12日府授都計字第1060144366號函轉106年6月30日召開臺中市都市計畫委員會第71次會議決議。
公告事項:
一、公告內容:計畫書1份。
二、公告地點:本府公告欄(臺灣大道市政大樓)(不含附件,計畫書置於本府都市發展局綜合企劃科提供閱覽)、本府都市發展局公告欄及本市潭子區公所公告欄。
檔案下載: 106.8.4潭子細計(土管)(配合四通)發布實施公告.pdf
- 市府分類: 都市發展
- 發布日期:2017-08-07
- 點閱次數:7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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