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應租賃市場發展及管理條例已於107年6月27日施行,為
增加民眾解決爭議處理管道、提升爭議處理效率,爰透過
公私協力方式解決租賃住宅糾紛。
即日起民眾如因租賃住宅衍生糾
紛至臺中市政府消費者服務中心洽詢時,可轉介臺中市租
賃住宅服務商業同業公會先行諮詢或協商,敬請協助宣
導。(窗口專線:04-22936238,聯繫人:黃秘書長瑞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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