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1月15日 星期三

公告本部自103年1月1日至103年12月31日止,委託財團法人中國生產力中心執行「小型企業創新研發計畫(SBIR)管理與推動計畫」,並成立「經濟部技術處小型企業創新研發計畫專案辦公室」協助本部推動「小型企業創新研發計畫(SBIR)」。

中華民國103年1月10日
經科字第10303460430號
主  旨:公告本部自10311日至1031231日止,委託財團法人中國生產力中心執行「小型企業創新研發計畫(SBIR)管理與推動計畫」,並成立「經濟部技術處小型企業創新研發計畫專案辦公室」協助本部推動「小型企業創新研發計畫(SBIR)」。
依  據:行政程序法」第16條第1項及「經濟部協助產業創新活動補助及輔導辦法」第3條。
公告事項:本部委託財團法人中國生產力中心成立「經濟部技術處小型企業創新研發計畫專案辦公室」協助本部推動「小型企業創新研發計畫(SBIR)」,委託範圍如下:
一、辦理小型企業創新研發計畫(SBIR)之推廣與諮詢。
二、受理中小企業申請小型企業創新研發計畫(SBIR)。
三、辦理已受理小型企業創新研發計畫(SBIR)申請案件之各項審查。
四、具函通知申請廠商審查結果。
五、與核定執行小型企業創新研發計畫(SBIR)廠商締結契約。
六、辦理執行小型企業創新研發計畫(SBIR)廠商各期補助款項之撥付及結餘款項之繳庫。
七、辦理小型企業創新研發計畫(SBIR)執行管理事項:含期中報告及結案報告、經費查核、計畫變更(延長)、績效考核等事項。
八、具函通知執行廠商結案報告審查結果。
部  長 張家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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