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1月22日 星期三

個人建屋出售註銷營業登記時其未售餘屋仍應課稅

【虎尾訊】虎尾稽徵所表示:個人建屋出售依規定辦理營業登記課稅後,於辦理註銷營業登記時,其未出售餘屋,仍應依加值型及非加值型營業稅法第3條第3項第2款規定,視為銷售貨物,課徵營業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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