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6月23日 星期一

預告修正「科學工業園區廠房及其有關建築物徵購辦法」第一條草案。

中華民國103618
竹建字第1030018000A
主  旨:預告修正「科學工業園區廠房及其有關建築物徵購辦法」第一條草案。
依  據:行政程序法第一百五十一條第二項準用第一百五十四條第一項。
科學工業園區廠房及其有關建築物徵購辦法第一條修正草案總說明
科學工業園區廠房及其有關建築物徵購辦法(以下簡稱本辦法)於七十二年十月六日施行迄今,期間歷經兩次修正。配合本辦法援引之授權依據科學工業園區設置管理條例於九十年修正變更條次,爰修正本辦法第一條訂定法源依據條文。

科學工業園區廠房及其有關建築物徵購辦法第一條修正草案條文對照表
修 正 條 文
現 行 條 文
說     明
第一條 本辦法依科學工業園區設置管理條例(以下簡稱本條例)第十條第四項之規定訂定之
第一條 本辦法依科學工業園區設置管理條例(以下簡稱本條例)第十四條第四項之規定訂定之。
配合本辦法援引之授權依據科學工業園區設置管理條例於九十年修正變更條次,爰修正本辦法第一條訂定法源依據條文。

科學工業園區廠房及其有關建築物徵購辦法第一條條文修正草案預告意見徵詢表
建議單位
(請留聯絡電話)
原公告條文
建議修正條文
說明





























註一:有關「科學工業園區廠房及其有關建築物徵購辦法」第一條修正草案總說明及條文對照表乙案,業經本局依行政程序法第一百五十一條第二項準用第一百五十四條第一項規定辦理預告程序,對於前述草案如有任何意見或修正建議者,請於刊登公報隔日起7日內依上開格式以書面或電子郵件傳送本局。
註二:本局傳真:(03)5772591,電子郵件:naeomey@sipa.gov.t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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