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1月12日 星期一

在什麼情形下,納稅義務人不必請領「儲蓄免扣證」?也不必扣繳?

【北斗訊】中區國稅局北斗稽徵所表示:給付單位每次給付金融機構存款之利息(郵政存簿儲金及依法規定分離課稅之利息除外)及儲蓄性質信託資金之收益,其扣繳稅額不超過新台幣2千元,即不必扣繳。但有前述規定
之所得,扣繳義務人仍應依規定填報免扣繳憑單向稽徵機關申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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