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華民國104年3月9日 經加高四字第10401004480號 | |
主 旨:公告「高雄加工出口區污水下水道系統排水區域」、「高雄加工出口區污水下水道用戶申請廢(污)水納管及聯接使用程序」、「高雄加工出口區污水下水道使用管理規章」、「高雄加工出口區污水下水道系統可容納排入之下水水質標準」、「臨廣加工出口區污水下水道系統排水區域」、「臨廣加工出口區污水下水道用戶申請廢(污)水納管及聯接使用程序」、「臨廣加工出口區污水下水道使用管理規章」、「臨廣加工出口區污水下水道系統可容納排入之下水水質標準」。
依 據:
一、下水道法第19條及第25條。
二、高雄市政府水利局104年2月6日高市水污一字第10400619200號函。
公告事項:「高雄加工出口區污水下水道系統排水區域」、「高雄加工出口區污水下水道用戶申請廢(污)水納管及聯接使用程序」、「高雄加工出口區污水下水道使用管理規章」、「高雄加工出口區污水下水道系統可容納排入之下水水質標準」、「臨廣加工出口區污水下水道系統排水區域」、「臨廣加工出口區污水下水道用戶申請廢(污)水納管及聯接使用程序」、「臨廣加工出口區污水下水道使用管理規章」、「臨廣加工出口區污水下水道系統可容納排入之下水水質標準」(詳如附件)。
分 處 長 呂燕教附件 |
2015年3月11日 星期三
公告「高雄加工出口區污水下水道系統排水區域」、「高雄加工出口區污水下水道用戶申請廢(污)水納管及聯接使用程序」、「高雄加工出口區污水下水道使用管理規章」、「高雄加工出口區污水下水道系統可容納排入之下水水質標準」、「臨廣加工出口區污水下水道系統排水區域」、「臨廣加工出口區污水下水道用戶申請廢(污)水納管及聯接使用程序」、「臨廣加工出口區污水下水道使用管理規章」、「臨廣加工出口區污水下水道系統可容納排入之下水水質標準」。
訂閱:
張貼留言 (Atom)
沒有留言:
張貼留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