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華民國105年8月24日 台內戶字第1051203162號 |
|
主 旨:新增得向戶籍地以外之戶政事務所申辦之戶籍登記項目,如公告事項,並自即日實施。
依 據:戶籍法第26條第1款。
公告事項:
一、確認親子關係存在、不存在之訴,經法院判決確定須辦理非婚生子女親子關係更正父母姓名、姓名更正及出生別更正等戶籍登記,得向戶籍地以外之戶政事務所申請登記。
二、本公告另刊載於本部戶政司全球資訊網(http://www.ris.gov.tw)。
|
沒有留言:
張貼留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