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文字號:府授都計字第1060015829號
附件:如公告事項二
主旨:發布實施「變更臺中市都市計畫(四張犂地區)細部計畫(部分第三種住宅區為第五種住宅區)案」都市計畫書、圖,自106年2月10日零時起生效。
依據:
一、都市計畫法第21條、第23條及第28條。
二、本府105年12月2日府授都計字第1050254545號函。
公告事項:
一、公告地點:本府公告欄(臺灣大道市政大樓)(不含附件,計畫書、圖置於本府都市發展局城鄉計畫科提供閱覽)、本府都市發展局公告欄及本市北屯區公所。
二、公告內容:計畫書及比例尺一千分之一計畫圖各1份(請至本府都市發展局或本市北屯區公所閱覽)。
- 市府分類: 都市發展
- 發布日期:2017-02-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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