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旨:發布實施「變更潭子都市計畫(第四次通盤檢討)(第一階段)案」計畫書、圖,並自106年2月8日起生效。依據:一、都市計畫法第21條及第28條。二、內政部106年1月11日內授營都字第1060800506號函。公告事項:一、公告內容:比例尺一千分之一計畫圖及計畫書各1份。二、公告地點:本府公告欄(臺灣大道市政大樓),本府都市發展局公告欄及本市潭子區公所公告欄。 檔案下載: 106.2.7潭子(四通)第一階段發布實施公告.pdf 市府分類: 都市發展 發布日期:2017-02-08 點閱次數: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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