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3月21日 星期四

以未成年人名義興建房屋應以領取使用執照時為贈與日

財政部中區國稅局彰化分局表示:以未成年人名義申領建築執照興建房屋,應以領取使用執照時為贈與行為發生日,依法申報贈與課稅;如於領取使用執照時,該未成年人業已成年,依遺產及贈與稅法第五條仍應課徵贈與稅。該項贈與房屋價值之計算,依遺產及贈與稅法第十條第二項規定,應以該房屋之評定標準價格為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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