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3月18日 星期三

非都市土地使用管制規則規定註記內容已改建至土地參考資訊檔

依修正後的非都市土地使用管制規則第6、26、30條規定,原本註記於土地謄本標示部內容,已刪除並改建至土地參考資訊檔。民眾於申請謄本時,請留意謄本最底部如有「本土地有下列類別之參考資訊」字樣,可透過網路電子謄本及電傳資訊或向各地政事務所臨櫃申請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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